绵阳市2018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安排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06-05 15:57:16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点击:

根据《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和有关要求,现将绵阳市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和递补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递补人员名单详见“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8日(星期五)9: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座三楼,市委组织部第二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相关资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要求:

(1)高校院系党组织、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无“三好学生”评选项目的高校,其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评选标准若与“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一致,可视为符合此项条件);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均须提供证书、奖励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不是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但可视为符合此项条件的,须在证明材料上注明与“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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